4% 的退休提領法則
4% 的退休提領法則(4% Rule)是由美國金融規劃師 William Bengen 在 1994 年首次提出的。他的研究發表於《Journal of Financial Planning》,標題為《Determining Withdrawal Rates Using Historical Data》。這一法則基於他對 1926 年到 1976 年期間美國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歷史數據分析。
核心概念:
- 在退休的第一年,提領退休金總額的 4% 作為生活費。
- 後續每年根據通貨膨脹進行調整,提領金額保持實質購買力不變。
- 在包含股票與債券的多元化投資組合(如 50% 股票和 50% 債券)下,資金應能支持 30 年以上的退休生活,而不至於耗盡。
這個法則雖然簡單易用,但也受到了不少批評,例如未充分考慮:
- 長壽風險(活得比預期長)。
- 市場波動和低收益環境(如 2008 年金融危機或低利率時代)。
- 各國經濟狀況和稅收政策的差異。
隨著時代變遷,許多人建議以更彈性的提領策略(如動態提領)來應對現代財務挑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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